香港中通社12月16日電 繼10月民生電價上漲後,台灣電力公司16日宣佈,明年取消實施11年的“最低節電獎勵金”措施,料省新台幣4億元支出,估150萬戶受影響。

台灣街頭 香港中通社圖片
據了解,台電2014年推出“節電獎勵金”措施,民眾當期電費單比對去年,每省1度電就給予新台幣0.6元獎勵,且實行“最低獎勵金”制度,即使只節1度電,也保障有84元獎勵金,折抵當期電費。該措施後來改成要“事先登錄”才給獎勵,目前全台約500萬戶登錄適用。
台電預估取消最低保障制後,每年可節省4億元支出,對財務不無小補。據台電統計,去年節電獎勵登錄用戶約500萬戶中,約150萬戶適用最低獎勵金,這些用戶平均其實只省50度左右,等於節電獎勵回饋會從84元降至30元。
至於為何突然取消“最低節電獎勵金”,台電表示“要先把不公平去除掉”,統計一年有1259萬次節電,卻有73%只拿最低獎勵金,等於真正節約用電的只有2成多。
台電補充,最低獎勵金制度會造成省1度跟省140度,當期帳單都可以拿84元回饋的不平衡狀況,因此決定改革。不過節電獎勵金仍在,住戶比去年同期用電有節省,每1度電仍有0.6元獎勵金,但等同兩個月一期要省140度電,才有過去84元獎勵。
台電表示,此次制度調整設有緩衝期,12月22日以前的帳單計費仍適用最低獎勵金舊制,計費起始日自2025年12月23日之後,才會全面套用新制度。(完)
【編輯:陈旭颢】
